本所概况

General situation of our firm

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2019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

时间:2020-01-13   访问量:6559

根据山东省人社厅《关于做好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鲁人社字〔2019〕228号)(附件1)和《关于做好 2019 年校(院)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校院人字〔2020〕2号)精神,结合我所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考核对象为我所聘用在管理岗位、专业技术岗位、工勤技能岗位的在编工作人员。

二、考核标准及等次比例

全面准确考核我所工作人员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。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。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%。优秀档次比例向主体岗位和一线岗位适度倾斜。

三、考核方法和程序

成立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(附件2),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
(一)方案制定与公布: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,所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公布;

(二)个人总结:被考核人进行个人总结,填写《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》;

(三)组织考核:2020年1月14日至1月15日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考核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下工作人员;2020年1月17日由所考核组负责考核专业技术副高级及以上工作人员和中层干部。

(四)确定考核档次: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附件1确定考核方法并组织考核,集体研究、评议并确定考核档次;

(五)公示: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拟确定的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、不合格档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谈话;

(六)考核奖励:根据省有关文件及校(院)相关规定执行。

(七)备案: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于2020年1月18日前结束,考核总结报告于1月19日前报济南校区人事处备案;处级干部《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》于2020年3月10日前送组织人事部门存档,3月底之前上报山东省人社厅事管处完成备案。

四、其他

派出人员等特殊情形按照附件1通知中具体要求进行考核;医科院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由所在党支部负责组织;济宁市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由临床部负责组织。

 

附件:1.《关于做好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鲁人社字〔2019〕228号)

2.2019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1月13日



附件1:鲁人社字[2019]228号 关于做好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.pdf

附件2:2019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.docx



返回顶部